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(宁夏)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案例曝光
稿件来源:监察执法二处
发布时间: 2024-08-29 14:43
近日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(宁夏)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开展了“杀回马枪”式检查,即在初次下井现场检查后,随机安排人员二次下井,验证初次下井检查和上次执法检查存在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,发现了“在无电的状态下测试甲烷电闭锁功能、安全监控系统不能与应急广播和人员定位系统联动”等事故隐患,此类事故隐患在此前的检查中已出现多次,本次检查仍然存在。经过调查取证最终认定该矿主要负责人未履行“督促、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,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;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”的职责。
针对该违法违规行为,执法组责令该矿停止生产,并制定专项措施落实整改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对主要负责人给予了行政处罚。
二处对该矿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警示,一是要认真吸取本次案件教训,提高政治站位,进一步压实责任,开展专项风险辨识,超前研判各类风险。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,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不细不实的问题。三是牢固树立依法办矿、依法管矿意识,把“八条硬措施”和治本攻坚“三年行动”落实到位。